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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炭材浸焙分厂二车间车底炉脱硫脱硝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炭材)建设需要,针对成都炭材浸焙分厂二车间车底炉脱硫脱硝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一)建设单位: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合文东路62号。
(三)工程名称:成都炭材浸焙分厂二车间车底炉脱硫脱硝项目。
(四)招标内容
1.数量:2套。
2.本次车底炉烟气脱硫脱硝采用工艺为:小苏打或消石灰脱硫+布袋除尘+低温SCR脱硝的工艺。脱硫吸收剂采用工业小苏打粉或消石灰,脱硝剂采用20%浓度氨水溶液。烟气经脱硫、SCR脱硝后达标排放。
3.工程内容:新建2套脱硫反应器、含超细磨粉机、布袋除尘器、脱硝装置及配套管道、阀门、电器设施等。包括所有的设计、制作、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
(五)工期:140天。
(六)开始报名时间:2024年6月15日8:30。
(七)截止报名时间:2024年6月25日18:00。
(八)截止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服务费时间:2024年6月25日18:00。
(九)开标时间:2024年6月26日9:00。
(十)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南二路88号。
(十一)招标(开标)方式:公开招标,现场开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投标人不允许有挂靠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中投标。
(四)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五)投标人应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公司注册成立五年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叁年至少承担过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三、资格预审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25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8时,递交资质审查文件并附联系方式。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南二路88号,收件人:吉国明,联系电话:1519896693,邮寄送达的以收件时间为准)、电子邮件(jiguoming@fangdacarbon.com)。
资质审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以上资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印章清晰)。各类资质文件应在有效期内。
通过资格预审后,招标方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投标方按规定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服务费:50500.00元(伍万零伍佰元整),其中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伍万元整),招标服务费500.00元(伍佰元整);招标完成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结束后的15日内无息退还;招标服务费不予退还。
四、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路88号
联系人及电话:吉国明15198196693
公司监督: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政办
电话:18007085685
邮编:610100
五、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税号:9151011276538953XM
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88号
电话:028-84869125
开户行:中国银行龙泉驿支行
账号:125258533633
行号:104651069610
附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1日
法人代表证明文件
致: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 (姓名) (身份证号)系我单位法人代表,特此证明。
XXXXX公司(盖章)
日期:2024年6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委托 (姓名)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前往贵公司办理成都炭材浸焙分厂二车间车底炉脱硫脱硝项目事宜(具体的业务),代表我单位全权负责处理涉及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办理交货、提货及验收、收取和支付货款等全部合同履行事项。我单位对委托代理人在贵公司的一切业务行为及签署的文件、协议、合同内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到达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撤销。
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期限:2024年6月 日至本项目结束
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4年6月 日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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