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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22#楼)
招标公告
根据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炭材)建设需要,针对成都炭材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22#楼)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一)建设单位: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合文东路62号。
(三)工程名称: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22#楼)。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招标内容
22#楼(倒班楼)建筑长约64.5米,宽约10.1米,建筑高度31.6米,总建筑面积约6429.70平方米;地上10层,桩基础,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外墙为保温板、真石漆饰面。装修为基础性装修。
22#楼周围区域总图道路及综合管网。
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图纸,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建设工期:210日历天。
(七)报名起止时间:2025年8月29日9时—2025年9月24日18时。
(八)截止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服务费时间:2025年9月25日18时。
(九)开标时间:2025年9月28日9:30。
(十)招标(开标)方式:公开招标,现场开标,地点为合文东路62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时间不低于5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二)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三)投标人不允许有挂靠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四)法定代表人、董监高、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等关联关系的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中投标。
(五)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没有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信息。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三、资格预审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24日,每日上午9时至18时,递交资质审查文件并附联系方式。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邮寄(邮寄信息见招标人信息)、电子邮件(cdtcsbbj@fangdacarbon.com)。
资质审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类似项目业绩等(以上资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印章清晰)。各类资质文件应在有效期内。
通过资格预审后,招标方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投标方按规定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服务费:200500.00元(贰拾万零伍佰元整),其中投标保证金200000.00元(贰拾万元整),招标服务费500.00元(伍佰元整);招标完成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结束后的15日内无息退还;招标服务费不予退还。
四、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88号
联系人及电话:黄工15982468196 张工13980632443
公司监督: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政办
电话:19508147583
板块监督: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
电话:16693161068
邮编:610100
五、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税号:9151011276538953XM
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88号
电话:028-84869125
开户行:中国银行龙泉驿支行
账号:125258533633
行号:104651069610
附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8日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同志(身份证号 )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电话: 。在(招标人公司全称)项目名称投标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证明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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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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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今委托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为 (提示:相对方单位名称) 的合法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前去办理 (具体的业务名称) 事宜,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全权负责处理涉及投标阶段的投标文件签署、参加相关会议,领取往来文件,签署、更改、递交、撤回投标文件,合同签订,合同谈判,合同履约过程中的现场管理,签发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的相关函件,验收、收取和支付货款等全部合同履行事项。我单位对委托代理人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到达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撤销。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无权转委托。
委托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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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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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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