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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3万吨项目 机加精加工扩能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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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12-23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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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技术部分适用于成都炭素招标,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指导安装调试、现场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及相关的伴随服务。

  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3万吨项目

  机加精加工扩能项目

  招

  标

  文

  件

  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21日

  一、总则

  (一)本技术部分适用于成都炭素招标,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指导安装调试、现场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及相关的伴随服务。

  (二)本技术部分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部分的技术条件和满足招标方使用要求以及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产品设备。

  (三)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需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四)投标方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五)投标方对设备的安全性、完整性、可靠性及产品质量负责。

  (六)在招标完成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投标方应予以配合,具体事宜由双方共同商定。

  (七)本技术文件所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二、工程概况

  (一)工程规模:成都炭素3万吨项目机加车间扩建项目。

  (二)安装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镇天灯村8、9组(成都炭素3万吨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

  三、自然条件与公用系统技术条件

  (一)现场条件

  工作环境:设备置于室内。

  海拔标高:506.425~507.528m。

  (二)工作制度:330天/年、2班/天、8小时/班。

  四、技术要求

  参见附件《技术要求》。

  五、质保期及其他

  (一)质保期一年(自验收合格及验收证书签字之日算起)。

  (二)质保范围:所有供货设备及附件等。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运输费用、二次倒运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四)采用固定价格确定合同价款,制造、运输、调试期间一切费用及风险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中标价格中如有计算错误,均不予调整。

  六、专利权

  投标方必须保障招标方在使用该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中标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和费用责任。

  七、包装要求

  (一)提供的全部货物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用于长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招标方现场。中标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二)每件包装箱内附有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

  八、伴随服务

  中标方应提供以下服务:

  (一)负责设备设计、制造、指导安装调试、技术培训,负责在指导安装调试、运行、竣工、保修整个过程中现场中标方全部人员的安全,并承担由此而引发的一切责任和费用。招标方不承担招标方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

  (二)中标方承担在质量保证期内的所有义务。

  (三)伴随服务的费用含在报价中。

  (四)中标方应提交与设备相符的技术资料(含电子版),并随货物一同装箱发送到需方现场。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图纸、电气控制原理图、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设备润滑图、外配部件相关资料等,如本条款所述资料不完整或丢失,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5日内免费另寄。

  (五)在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任何故障,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的电话或传真通知后,12小时内必须作出明确的回复,如果需要中标方技术人员及维修人员到现场,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招标方现场进行处理。

  (六)在质保期内,招标方所需备品备件中标方保证72小时内发货到达招标方现场。

  (七)投标方应指定负责项目的项目联系人,负责本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进度、图纸文件、包装运输、现场指导安装调试、技术交底、人员培训等。

  九、质量保证

  (一)中标方应保证所供货物完全符合技术要求规定的质量、数量、规格和性能,中标方应保证其设备在安装、运转及使用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其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二)根据有关部门的检验结果,质保期内,由于设备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实际不符或证实设备具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招标方以书面形式向中标方提出索赔。

  十、检验与验收

  (一)在交货前,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要求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所需要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最终检验依据。

  (二)其他验收细则,按照国家、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十一、服务

  在招标方现场使用招标方资源必须提出申请,经招标方批准后才能免费使用。

  十二、其他

  (一)制造工艺:中标方应按行业最新工艺标准进行设备制造,所有部件有好的互换性和便于维修,其主要表面油漆要抗腐蚀。

  (二)铭牌:设备应装有永久铭牌,铭牌上的数据和符号应易读并长久保存,符号、标记均应为公制单位。

  (三)包装箱外部标志及起吊位置应符合GB191-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规定。

  十三、供货范围

  设备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现场卸货、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设备性能测试、验收工作等。

  十四、工期要求

  合同总工期75天,其中交货工期(包含设备设计、制造、运输)60天,现场安装调试工期15天。

  十五、投标要求

  招标方式为现场招标,投标方应在2021年1月7日9:00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方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为30天。

  (一)投标时间:2021年1月7日9:00前

  (二)开标时间:2021年1月7日9:30

  (三)开标地点: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

  (四)2021年1月1日前获取招标文件。于2021年1月6日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资料费。招标文件资料费500.00元(大写:伍佰元整),投标保证金800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招标文件资料费与投标保证金按照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账号信息》一并转入。

  (五)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编制》。

  (六)采用集中招标,分类评标,分类授予合同的形式。

  十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王勇联系电话:13881738412

  (二)账号信息:

  开户单位: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龙泉驿支行

  银行账号:125258533633

  联系电话:028-84869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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