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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炭素3万吨项目材料检测中心 二期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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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2-25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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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3万吨项目材料检测中心二期设备规划需要,针对相关检测设备(参数详见招标文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成都炭素3万吨项目材料检测中心

  二期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3万吨项目材料检测中心二期设备规划需要,针对相关检测设备(参数详见招标文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一)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街道合文东路62号。

  (二)招标内容:

  1.低温差示扫描热量仪一台。

  2.激光显微共聚焦拉曼光谱仪及配套设施一套。

  3.流变仪一套。

  4.闪射法导热仪一套。

  5.X射线衍射仪(XRD)及配套设施一套。

  6.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一台。

  7.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一台。

  8.真密度测试仪一台。

  9.洛氏硬度计一台。

  (三)供货工期:

  1.低温差示扫描热量仪:120天。

  2.激光显微共聚焦拉曼光谱仪及配套设施:150天。

  3.流变仪:120日历天。

  4.闪射法导热仪:180天。

  5.X射线衍射仪(XRD)及配套设施:150天。

  6.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90天。

  7.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150天。

  8.真密度测试仪:120天。

  9.洛氏硬度计:90天。

  (四)开始报名时间:2022年2月26日8:00。

  (五)截止报名时间:2022年3月30日18:00。

  (六)截止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服务费时间:2022年3月30日。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4月7日9:30,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党工团会议室。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中投标。

  (三)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三、资格预审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2月26日至2022年3月30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8时,递交资质审查文件并附联系方式(包括电子邮件地址wangyong1@fangdacarbon.com)。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邮寄、电子邮件。地点为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88号。

  资质审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法人代表参与投标的只提供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可以不提供授权委托书)、类似项目业绩、企业荣誉等(以上资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印章清晰)。代理商参与的需取得制造商授权书。

  报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服务费:61000.00元(陆万壹仟元整),其中投标保证金60000.00元(陆万元整),招标服务费1000.00元(壹仟元整)。

  招标完成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合同金额5%的部分需补交),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结束后的15日内无息退还;招标服务费不予退还。

  通过资格预审后,招标方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四、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88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勇13881738412 张丽萍18328447820。

  公司监督: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党政办。

  电话:028-68387586。

  邮编:610100。

  五、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税号:9151011276538953XM

  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88号

  电话:028-84869125

  开户行:中国银行龙泉驿支行

  账号:125258533633

  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2月24日

  附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法人代表证明文件

  致: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 (姓名)在我单位任作职位系我单位法人代表,特此证明。

  XXXXX公司(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现委托 (姓名)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前往贵公司办理 成都炭素3万吨项目材料检测中心二期设备招标相关 事宜(具体的业务),代表我单位全权负责处理涉及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办理交货、提货及验收、收取和支付货款等全部合同履行事项。我单位对委托代理人在贵公司的一切业务行为及签署的文件、协议、合同内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到达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撤销。

  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字):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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